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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園林城市標準
(修訂稿)
一、組織領導
1. 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城市園林綠化工作,創建園林城市指導思想明確,實施方案完備,組織措施有力,政策資金落實,建立了領導任期工作目標責任制;
2.認真執行國務院《城市綠化條例》和《河北省城市綠化管理條例》。
3.城市園林綠化的有關法規、規章、制度完善并嚴格執行。
4.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機構健全,職能明確,行業管理到位。
5.城市綠化投入不斷加大,用于城市園林綠化的養護管理經費能得到較好保障,并隨綠地增加逐年增長。
6.制定并嚴格實施城市“綠線”管制制度,并向社會公布,執法嚴格,無 非法侵占綠地,破壞綠化成果的嚴重事件。
7.注重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宣傳發動工作,城市居民綠化意識較高,能較好地完成全民義務植樹工作。
8.城市園林綠化科研隊伍和資金落實,科研成效明顯。
二、規劃設計
1.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完成,經批準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嚴格實施,取得良好的生態、環境效益,城市環境質量明顯提高。
2.因地制宜的規劃各類綠地,各類綠地規劃指標比較先進,達到省內領先水平,充分體現“以人為本”和“城鄉一體”的原則。
3.城市公園綠地、附屬綠地、防護綠地、生產綠地、其他綠地布局合理,功能齊全,形成“環、楔、廊、園、帶、場的布局結構,喬、灌、花、草有機配置,形成平面綠化與立體綠化、人文景觀與自然景觀、城區和郊區相結合的城鄉一體的綠化體系。
三、景觀保護
1.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,保護歷史文化措施有力,效果明顯,文物古跡、風景名勝及當地特有的城市街區、歷史遺存得到有效保護。
2.城市特色目標和環境建設主體明確、思路清晰,城市主色調得到充分展示;充分利用城 市的自然地貌和歷史文化條件,借鑒國內外城市園林綠化的先進經驗,形成城市獨特的風貌與特色。
3.主次干道、各類小區、重要建筑、每處景觀都體現匠心,凸現以人為本和現代化,每城市建成標志性建筑、標志性地段2個以上;沿主干道兩側綠化帶、街頭綠地、公園配置具有城市特色和文化內涵的雕塑。
4.建成一條以上體現地域性特色的標志性景觀街道,車站、廣場、城市出入口等重點部位綠化植物配置合理,修剪整齊,景觀藝術效果好,無缺株、斑禿現象,形成城市新的風景點。
5.主要街道編制了城市景觀整治規劃,實施了拆墻透綠,完成了景觀整治任務,戶外廣告管理規范,制度健全完善,效果明顯。
6.城市夜景特色明顯,大型公建、高層建筑和標志性建筑全部設置景觀照明設施。
7.城市山體、河湖水系得到充分利用,綠化良好,清污還清,獨具特色,形成良好的城市風光帶和近水親綠宜人的綠色環境空間,山城和濱海城市的山、海特色得到充分展現。
四、綠化建設
1.城市綠化指標逐年增長,經遙感技術核實,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0%,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5%,人均公園綠地達到10平方米,中心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6平方米,且各區之間基本平衡發展,差距逐年縮小。
2.城市公園綠地布局合理,分布均勻,設施齊全,維護良好,特色鮮明,達到居民生活區300米見綠,500米見園的要求,在服務范圍內設置3000平方米以上的敞開式休憩公園或綠化廣場;所有新建或改造公園全部建成開放式,實行免費開放。
3.認真執行《公園設計規范》,公園綠化以植物造景為主,綠地面積占陸地總面積的70%以上,植物配置合理,建筑小品、城市雕塑富有特色,與周圍環境相協調。
4.城市街道綠化普及率達到95%以上,市區主干道綠化面積不小于道路用地總面積的25%,次干道不低于20%,建成幾條景觀優美的園林式道路。
5.新建居住區、居住小區綠化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30%以上,居住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小于2平方米,居住區級公園面積不小于1公頃,小區級游園面積不小于0.4公頃,組團中心綠地不小于0.1公頃,設施齊全,養護管理人員和資金落實,管護質量較好,涌現出一大批園林式居住小區和文明小區。城市舊居住小區逐步改造,綠地率達到25%以上,達標小區數量占全市舊居住小區總數的50%以上,城市居住環境明顯改善。
6.各單位普遍開展庭院綠化美化工作,實行門前綠化承包責任制,有專人負責,養護管理制度健全,新建單位綠化面積達50%以上,并涌現出一大批園林式單位和綠化先進單位,省級園林式單位占10%以上,建成區內主要街道全部拆墻透綠,城市綠化用地補償費和臨時占用費足額征收,并全部用于綠地建設,并加強城市綠地管理水平,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作出貢獻。
7.全市生產綠地總面積占建成區總面積的2%以上,出圃苗木品種、規格、質量基本符合綠化工程的要求,無病蟲害,苗木質量基本自給,鼓勵園林植物引種、育種工作,并培育和應用一批適應當地條件的具有特性、抗性優良品種。
8.全市每年完成義務植樹任務,義務植樹盡責率超過90%,代植費做到足額收繳,并全部用于城市綠化,植樹成活率和保存率超過85%。
9.積極實施“見縫插綠、拆墻透綠、破硬為綠、拆房建綠”,大力發展垂直綠化、屋頂綠化和陽臺綠化,鼓勵家庭養花。
10.開展市樹市花評選活動,有自己獨特的市樹、市花,并在綠化工作中較好地體現市樹市花風格。
五、市政建設 全面加強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,城市承載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明顯提升。
1.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完善,交通標志標線規范,車輛依靠站點設置科學,交通秩序良好,全面完成建成區支路背街小巷整治,清理馬路市場、馬路倉庫和馬路工廠,人均擁有道路面積13平方米以上,建成區路網密度超過5公里/平方公里。 2、實施公交優先,萬人擁有公交車輛10標臺以上,大城市公交出行分擔率不低于20%,中心區公交線路網密度超過3公里/平方公里。
3.供水設施完善,關停自備水源,完成應急備用水源建設,城市供水普及率達到100%,中水回用率達到20%以上,水質綜合合格率100%。
4.城市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無分散燃煤供熱鍋爐,天然氣使用比例不斷提高,燃氣普及率99%以上。
5.實施城市亮化工程,效果明顯,主次干道亮燈率 97%以上。
6.全部關停分散式燃煤鍋爐,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0%以上。
7.編制了城市綠地系統防災避險規劃,廣場、公園等城市避災場所建有公共飲水等應急避險和救生設施,城區防洪達到國家標準。
8.制定了城市環境衛生專項規劃,按規定配置城市環境衛生設施,城市公廁數量每平方公里要有3座以上,人流密集的廣場等地每50米有一個廢物箱。
六、生態環境
1.城市大環境綠化開展較好,效果明顯,形成城市外圍生態綠色屏障。
2.按照城市衛生、安全、防災、環保等要求建設防護綠地,維護管理措施落實,城市熱島效應有所緩解,環境效益良好。
3.城市環境合整治工作開展較好,基本無臟亂差現象。
4.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70%以上,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80%以上,危險廢物處置率達到100%。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、運輸、處置和回收網絡和“村收集、鎮運轉、縣(處理)的城鄉一體垃圾集中處理機制,垃圾處理費收繳率達到80%以上。
5.城市中心區重污染企業全部按環保行動計劃完成搬遷改造,污水處理率85%以上, 2008年以后新建污水處理廠出水用于中水回用的達到一級標準的標準,污水處理費收繳率達到90%以上。
6.城市大氣、水環境質量良好,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,灰塵自然沉降量達到國家環境質量二級標準,全年達到和好于二級的天數在310天以上,集中飲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%,河流城市市區段水質達標率達到水環境功能區要求。
七、居住條件
1.制定了城中村改造計劃,編制了改選規劃,出臺了配套政策,設區城市建成區內80%的城中村完成房屋拆遷改造。
2.制定了棚戶區(危陋住宅區)改建計劃,編制了改建規劃,出臺了相應的優惠政策,基本完成棚戶區(危陋住宅區)改建任務。
3.制定了舊住宅區改善實施方案,出臺了資金籌措、設施補建、房屋維修改造等配套政策,基本完成舊小區改造任務。
4.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政府住房保障政策,廉租住房制度健全,建立較為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系,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率達到100%,基本解決低收入群眾住房困難問題;經濟適用房年竣工量達到城鎮住宅竣工量的10%以上,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覆蓋率達到80%以上。
八、城市管理
1.城市國林綠化執法隊伍健全,裝備整齊,持證上崗,管理得力。
2.嚴格執行城市綠線管制制度,城市綠化審批“一票否決權”制度落實,實施并聯審批制度,做到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和綠化工程同步設計、建設和驗收,達不到規定綠化面積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,城市規劃部門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。
3.全市園林綠化工程實行市場準入制度,所有工程均委托相應資質的園林綠化施工企業承擔,大型園林綠化工程均納入招投標管理。
4.全部工程開展質量監督管理,由園林部門參與竣工驗收;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水平較高。
5.嚴格執行《河北省城市綠化管理條例》,加強綠地和和樹木的保護與管理,嚴禁砍伐城市樹木,因特殊情況確需砍伐的,須報經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。
6.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法規健全,嚴禁擅自遷移、砍伐古樹名木,所有古樹名木掛盤建檔、落實保護措施,未發生人為死傷事故。
7.加強城市違章建筑清理,既有違章建筑全部拆除,無新增違法建設和超期臨建。
8.城市精細化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健全,市容市貌干凈整潔,施工現場全部實行封閉圍擋作業,主次干道無占道經營、亂堆亂放、亂貼亂掛現象,主要街道做到全天候保潔。
9.加強數字化城市建設,積極推行數字化城市管理,科學管理城市水平明顯提升。
河北省園林城鎮標準
一、按照國務院職能分工的要求,重視城鎮園林綠化工作,創建園林城鎮指導思想明確,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健全。
二、法規和管理制度配套、齊全,制定總體規劃,在規劃中表述綠化規劃建設內容,并制定嚴格實施城鎮“綠線”管制制度,無非法侵占綠地,破壞綠化成果的嚴重事件。
三、已開展省級園林城鎮創建活動,各類綠地布局合理、功能健全,取得良好的生態、環境效益,城鎮環境質量明顯提高。
四、鎮區綠化覆蓋率40%、綠地率35%,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2平方米以上。
五、公園綠地布局合理,至少有1座公園或廣場,符合《公園設計規范》要求,植物配置合理,設施齊全,特色鮮明,維護良好,景觀優美。
六、注重城鎮風貌的保護,突出地域文化和民族特色,措施有力,文物古跡及其所處環境得到有效保護,建筑小品、雕塑特色突出。
七、道路綠化符合《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》,道路綠化普及率達到100%,干道綠化帶面積不少于道路總用地面積的25%。
八、城鎮各單位重視庭院綠化美化,新建單位、居住區綠化不低于30%,舊城改造25%,園林式單位、園林式小區占60%以上,立體綠化開展較好。
九、認真組織全民義務植樹活動,植樹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%,盡責率在80%以上;組織開展了綠地認建、認養、認管等群眾性綠化活動。
十、注重節約型園林建設,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水平較高,古樹名木掛牌建檔、落實保護措施。
十一、按照城鎮衛生、安全、防災、環保等要求建設防護綠地,山體、水系及周邊自然環境得到有效保護,形成良好的生態環境。
十二、城鎮環境綜合治理效果明顯,擁有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,擁有一座污水處理廠,或配套建設有垃圾轉運設施和污水收集管網,人均擁有道路面積9平方米以上,用水普及率90%以上,供水水質綜合合格率100%,鎮區路燈照明科學合理,繁華區、景區配有標準化的公廁。